第一章 总则
1.学院发展,教师为本。教师发展档案登记制度是一种关注教师发展为根本目的的记实制度。这一制度以教师发展目标为引领,以教师发展成果为核心,通过记录教师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以此激励、教育和反思教师发展水平,从而全方位提升学院的综合竞争力。
2.建立教师发展成果登记制度,记录教师在自身专业化发展道路上的成长经历,不是对教师的考核,而是以量化的方法,提示教师的全方位发展,以此促进教师学习理论知识,交流教育思想,出版教学成果,培养拔尖人才,并以此促进教师积极参与到评价中来并反思自己的教学。
第二章 记实内容
3.记录“一课”。鼓励每位教师上好一门课程,并把这门课程做成自己的品牌课、示范课、特色课,努力建成校级以上精品课程。
4.记录“一题”。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各类课题,争取每位教师都有课题。课题可以是校内课题或是各级纵向课题,也可以是校企合作的横向课题。
5.记录“一文”。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学术研究,在公开期刊发表论文,每年度至少1篇。
6.记录“一奖”。鼓励教师申报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和行业成果奖,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类奖项申报。
7.记录“一生”。每位教师根据所教课程或所带学生,选择1位有发展潜质的学生,优生优培,在大创项目、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第三章 附则
8.学院办公室为每位教师建立发展档案,教师取得成果应及时提供复印件记入档案袋。
9.学院每年年终发放教师发展档案登记表,登记表内容应与教师发展档案材料一致。本制度所指教师含辅导员。
10.与教师发展无关内容不登记,不记入发展档案。
11.教师发展成果应主动登记并有权查阅档案内容。
12.本制度如有与上级部门或学校冲突之处,以上级部门和学校文件为准。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