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我县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商河县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四)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须在聘用前取得;
(五)具备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条件;岗位设有户籍限制的,考生户籍须在2023年6月12日之前取得;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济南市接收的退役军人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175名(详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6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25日11:00-6月28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6月25日11:00-6月29日16:00
报名、缴费网址:商河县人民政府网(www.shanghe.gov.cn)-通知公告。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资格初审。商河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应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对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于2023年6月29日16:00前,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shrenshike@163.com)。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7月6日9:00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时使用)。
(六)招聘计划调整办法。报名结束后,最终报考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军人定向岗位(中职语文C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的招聘计划调整到中职语文A岗位上使用。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及时关注商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人文历史、科技知识、时政方针、省情市情、职业能力测验等内容)和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
为保证新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7月9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事项请及时关注商河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相应学段教材。其中技能岗位(美术、学前教育)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70%计算。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四)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商河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准入查询、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问题未查清,处理不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含县级)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选岗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根据报考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岗。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岗。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选岗或拒绝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选岗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公开招聘教师的相关信息通过商河县人民政府网(www.shanghe.gov.cn)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登记时的电话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商河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4874730 0531-84886696
附件:2023年商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商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12日